第14章(1 / 2)

“怎么被人抢了?”傅迷薇问。

小助理抓抓头:“听说对方的背景比较厉害。”

傅迷薇“嗤”了声。

小助理继续叹息:“不过国卿还年轻,以后机会大把,巴导都说看好他。”

“是啊,年轻……”傅迷薇不置可否。

若说年轻,她也才二十啷当岁,并未算老,可是有的戏已经来找她当“继母”的角色了。

所谓年轻,不如说“容颜鼎盛”的时光,而对国卿来说,此刻正是他最好的时光,脸容俊美,眼神明亮,笑容迷人略带一丝羞涩,气质上有着少年的青涩,跟初初成熟的味道,正是该担起某些角色的时候,这些机遇,错眼间便如流星飞逝。

而傅迷薇就看过多少次“似曾相识”,明明该前途无量,却因一步之差而星途暗淡,逐渐沉寂,最后泯然众人。

盛颜如画,却白白美过,多年后淡出大众视线,只剩下零星粉丝的惋惜跟追忆。

或许……这其中也包括她自己?

傅迷薇想了会儿,问:“这部戏的导演是谁?”

小助理拧眉回忆:“我听说,是季如常导演。”

晚上回家,卫斯闲买了菜,傅迷薇却稍微打扮了一番,说:“我有点事,要出去一趟。”

卫斯闲见她特意收拾的清清爽爽,别有一番意思,不免警铃大作:“去干什么?”凑过来审视她的眼睛。

“去见个青年才俊,你也有兴趣啊?”

“是啊……我也有兴趣,那你带不带我一起呢?”

傅迷薇喷笑:“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的求了,我就大发慈悲地恩准,不过……我跟才俊有要事相商,你旁边看着就行,别扰我们啊。”

卫斯闲好奇心越发盛烈。

卫斯闲甘当司机,在城内转来转去,最终停在一条不起眼的胡同前。

卫斯闲对此地很不熟络,左顾右盼问:“你确定你那青年才俊住在这里?他的名字别是正好叫诸葛亮吧。”

傅迷薇笑吟吟地在他头上弹了一指头。

胡同里有家很小的咖啡间,布置的充满家常气息。傅迷薇推门,头顶铃铛响了声,里头老板探头出来:“欢迎光临。”

傅迷薇笑笑,往里一拐,就看到靠窗的书架前沙发上坐着一个瘦削弓起的身影,一转头,棱角分明的脸,下巴上嘈杂的连腮胡子十分抢眼。

“薇薇姐!”季如常咧嘴而笑,胡子间的牙齿显得格外之白。

“好久不见啦,小季,你还是这么英俊。”

季如常哈哈大笑,傅迷薇伸出手来,跟季如常的手掌相握,两人对面坐了。

外面车内,卫斯闲等了片刻,终于开门下车。

他信步顺着胡同往前而行,走了不到三分钟,就看到闪烁着小星星的门首,温暖的淡黄色灯光从玻璃窗户内散出来。

卫斯闲又走几步,有些复古的格子间玻璃后面,出现一个头发略长、胡子拉碴的不羁男子造型,略瘦弱,着一件黑灰色的棉衫,一看就知道乃典型的文艺青年,正面带微笑,做一副倾听之态。

卫斯闲挑了挑眉,脚下挪动,眼前便看到文艺青年对面坐着的那位,灯光下,卷发微弹,几分慵懒妩媚,今夜傅迷薇只是淡妆,着一件白色的高领t恤,缎子的领口如小波浪般,温柔地簇拥在她的颈间,偶尔调皮地触碰她优雅的下颌。

她淡扫的娥眉斜斜飞起,双眸闪耀如同水钻欲滴,表情温和,有恰到好处的笑容,徐徐地似在探讨什么事情,……在如此的灯光色调下,看来就像是一副十八世纪的油画。

此刻,仿佛就连路灯的光芒也因此而温柔起来,卫斯闲无法移开目光,忽然心生嫉妒,为何对面坐着的并非是他……所以当傅迷薇终于谈完了出来后,卫斯闲带着醋意说这一幕会见,乃是“美女与野兽”的场景,惹得傅迷薇大笑。

次日,傅迷薇拍完了自己的戏份,才看到国卿姗姗来迟,眉眼中仿佛带一抹倦意。

有个场务不留神碰到了他的脚,竟惹得他不悦地皱眉,狠狠瞪了那人一眼。

他自进组以来,从来都是平易近人的形象,可见今日反常。

傅迷薇抱着保温杯凑过去:“怎么了?被人给洗了?”

“洗劫的洗啊?”国卿问。

“我看你脸色苍白,就像是刚在洗衣机里被甩过一样……”

“薇薇姐,你行啊……你怎么知道我昨晚喝醉了,栽进喷泉里,差点淹死……”

“真的?那也活该!”傅迷薇又是好笑又是好气:“不过那样倒也不错,你就可以上头条了。”

“最狠妇人心啊……”国卿哼哼,慢慢伸了个懒腰:“算了,反正今天又是拍打戏,跟我现在的精神面貌倒也相合。”

傅迷薇十分快活:“是挨打的戏吧。”

国卿扮演的柳老板,虽然是大名鼎鼎的梨园名角,但在那乱世之中,似这般的人物,从来都只有别人欺负打他,不曾有他欺负打别人,所谓打戏,自然也是“挨打”的戏。

“薇薇姐,”国卿嘴角一抽,看着她花枝乱颤,有气无力说:“你瞧你乐得……怎么就这么幸灾乐祸呢?还能不能好好地做朋友了?”

傅迷薇向着他一眨眼:“所谓‘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我觉着你很快就否极泰来了……”

“给你一块钱不用找了,”国卿闭上眼睛,又哼哼:“哪天咱们不当演员了,可以合伙去街上当算命的,同样给万千观众带来欢乐……”

傅迷薇嘿嘿笑笑,转身走开。

国卿继续闭目养神,隔了会儿,他的经纪人鸡飞狗跳地跑了进来,在国卿耳畔说了几句话。

国卿猛地坐直了身子,震惊:“真的?可……怎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