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玩意?你吃了我一块糕,就要赖上我一辈子了?
话本子里的顽皮女主都没有你顽皮!
端嫔见闵惟秀不言语,眼珠一转又接着说道,“我宫斗多年,很有本事的,一定可以做你的左膀右臂。我跟你说,现在还好,等以后那些个烦人的大臣,一定会让后宫住得满满当当的。”
“我知道你本事大,可打人累断手啊,还容易让人诟病。不如让我出手好了,我保证她们一个个的吃得油光呈亮的,比太子还胖,绝对下不了口去!”
闵惟秀心中一万匹骏马呼啸而过!
敢问您家是哪里的大户人家?祖传手艺圈养肥猪吗?
就您这等想法,还敢忽悠我说自己宫斗多年!
再说了,官家还活得好好的呢,你咋就想着自己当寡妇之后的日子了?想归想,我现在也不能够说,等我公爹归西了,我就把你收了这种话啊!
“梅花糕是宋嬷嬷做的,不是我做的。”闵惟秀憋了半天,蹦出了这么一句。
端嫔哦了一声,“我一会儿去找她要方子。”
空气有些凝固。
端嫔的手指胡乱的动了动,因为之前知福的案子,事关官家的颜面,是以无论是安喜,还是端嫔身边伺候的人,都不在这个屋子。
“我有求于东宫,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本想说点儿有趣的话,亲香亲香,可我到底没有这个本事。这事儿压在我心底很多年了,若是不弄个清楚明白,我是一辈子都不会安心的。”
“只要能够解我所惑,日后不管是殉葬也好,出家也罢,亦或者是一辈子都吃不了美味的吃食,我也绝无怨言。”
闵惟秀摇了摇头,“宫中还能够少了你一口吃食么?我要你殉葬出家做甚?可是有未解的案子?开封府里的百姓都知晓,但凡有案子,直接寻砚之便是。你且说说看。”
端嫔面色一喜,拿起盘子里最后一块梅花糕,囫囵吞了下去,“我吃完有力气说。”
“在我年少之时,曾经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名叫白沐阳。”端嫔说的时候,破铜锣嗓子都温和了几分。
“他同我家门当户对,是真正的门当户对,因为我们两家的大门,乃是正对着开的。虽然我阿爹同他阿爹政见不同,但对于小辈的亲事,却并不反对。我那时候高兴得不了,亲手做了十大筐的喜饼,一同有九十九种馅,意味着天长地久……”
“其中放了果肉的那种特别好吃,下次我做给你吃……”
为什么所有话题的结局都是吃!
“真的很好吃吗?我最喜欢的还是肉馅的,香!”闵惟秀真诚的说道。
端嫔点了点头,“肉馅的趁热吃好吃,但是当做喜饼,凉了之后,口感就不如果味的了。我同白沐阳大婚在即,有一日我们为了大婚之时,女宾是准备青梅酒还是桂花酒吵起来了。”
“对了,我忘记说了,白沐阳虽然也是出自书香门第,但是他不爱读书,最喜欢的便是想新的菜式,做各种花样的点心。京城里的暖阳居就是他开的。我已经好些年都没有出过宫了,家里人来看我,也不敢提他。暖阳居还开着吗?”
闵惟秀点了点头,“开着呢,味道偏甜,我只去过一次便不去了。京城中有不少小娘子都喜欢去。”
端嫔笑了笑,“那是因为我喜欢吃甜的。我的闺名,叫暖玉。”
闵惟秀端起茶来喝了一口,今儿个没有吃多少糖啊,咋觉得甜得齁了呢!
“暖阳居有一道菜叫做荔枝肉,你一定要去尝尝。”端嫔说着,吞了吞口水。
“上次我去的时候,不是吃荔枝的季节,倒是没有吃着。等天热了,我去吃,给你带一些来。”
端嫔激动了动了动嘴唇,过了好一会儿,才淡淡的说道,“虽然不是他做的了,但是我还是很想吃,谢谢你。”
“还是接着说罢,我老是这样,一提到吃食就跑偏了。当时我同白沐阳吵了起来,他为了哄我高兴,便说要去城郊,给我摘刺泡儿吃。刺泡儿不如桑葚甜,但是酸酸的也别有一番滋味。”
“我很喜欢吃。可是他这一去,便再也没有回来。我们两家,找了整整一年,都没有找到他。他的人没了,我们的婚事自然就此作罢。后来宫中瞧中了我这张脸,我哀莫大于心死,想着吃了家中那么多米,喝了家中那么多汤,怎么也不能连累家族,便进了宫。”
“这么些年,我都没有问过一句,白沐阳回来了吗?我害怕……”
端嫔说着,一把抓住了闵惟秀的手,她的眼中泪光闪动,却还是没有流下来。
“这本是大逆不道之事,我自打进宫,从来都没有说过,就连知福姐姐,我也没有提过一句半句的。”
“我也不知道,为何见到你,就想说掏心窝子的话。或许是爱吃的人,都不是坏人吧。”
“我在宫中多年,自问从来没有对不起官家,像我们这样的人,一旦进了宫,就再也出不去了。我就想着,让你去帮我瞧上一瞧,白沐阳他回来了么?”
“他若是活着,娶妻生子了,我自然为他高兴,还想再吃一次他亲手做的荔枝肉;他若是死了,求你告诉我,他是怎么死的。”
“我虽然没有出宫去,但是我经常做梦,梦到他。梦到他被火烧着了,他好痛好痛,在满地的打滚。在他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倒在地上的竹篮子,刺泡儿洒了一地……”
闵惟秀听着难受,拿了帕子递给了端嫔。
端嫔接过擦了擦眼睛,“我想着不过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没有放在心上。可今日我听了知福姐姐的事……这个世上,真的有鬼魂,有轮回这回事对吧?那么,是不是白沐阳他已经死了,托梦于我,想要我去把他带回家呢?”
第五百六十一章 消失的恋人(二)
汴京城的城门口,一辆马车朝着城郊行驶而去,守城的兵士一个个的站得笔直的,同平日里瘫脚软手的模样截然不同。
背着包袱的外乡人,好奇的打量着他,问道,“一会儿工夫,你怎么变了个人似的?”
那兵士见马车走远了,这才松懈了下来,指了指那马车,“你可知道那里头坐的是谁?那是太子同太子妃!”
外乡人踮起脚尖看了看,“你莫要诓人?我听闻大官人出门,那都是前呼后拥,那孤零零的马车里,咋会做的太子呢?”
兵士骄傲的抬起了下巴,“一瞅你就是刚来京城的。我们殿下,在做三大王的时候,就坐的这辆马车了。这是太子妃娘家的马车。太子妃家那是大奸贼……呸呸,那是富贵人家,马车都是亮晶晶的!”
“我跟你说,哪一日你走在路上,突然觉得一大坨金子朝着你驶来,羡慕得你眼睛都要瞎了,那准是太子同太子妃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