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绘声绘色的将今天在集市上发生的事,以及后来宁玥先是示弱让拍花子将她抓住,之后又果断出手制服两人的事情说了。
余刃听着皱起了眉,下意识地喃喃一句:“她从哪儿学的这些?”
人体穴位极多,绝对不是一个孩子随手一扎就能找准位置把人扎晕的。
何况她那簪子并没有多尖,从什么方向用多大力道能达到最有效的效果都是要靠长期积累的经验才行的。
至于对付另一人的手法……这哪像是个寻常女孩子能做出的事?
要不是这孩子的母亲曾经有恩于他,他确定她对他们肯定没什么恶意,现在一定立刻把她关起来审问。
余刃暂时将这个问题放下,又问程文松:“那两个拍花子,审出什么了吗?”
程文松唇角一勾,露出一抹冷笑。
“说来也巧,跟你们在卫陵救下小玥儿时遇到的是同一批人。”
余刃眸光一凝,面色难看几分:“胆大包天。”
“可不是吗?当初看小玥儿母女无依无靠,直接动手明抢,还杀了小玥儿的母亲。”
“如今这才过了多久啊?竟然又出现在咱们戍城了。”
戍城跟卫陵的距离并不是很远,当初余刃也是恰好有事路过卫陵,看到了被人追杀的一对儿母女。
那母亲衣衫褴褛,跌跌撞撞地抱着一个年幼的孩子逃命,但是毕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妇人,再加上抱着孩子,很快就被人追上了。
余刃认出那母亲就是半年前在他陷入绝境时救了他一命,还给了他一碗饭吃的人,当即便准备冲过去救人。
可是他们当时离那些人还有一段距离,不等他们来到近前,那母亲就被人一刀砍在了后背,身子往前一倾扑倒在地,怀中的孩子也滚了出去。
余刃他们都是习武之人,一眼便看出这刀下去这女子绝不可能有命在了,只能放弃了她,救下了那个孩子。
他至今还记得那女子死前看着他,口中无声说了两个字:多谢。
她认出他了,知道他不会伤害她的孩子。
可是因为他们的身份不宜曝光,正面跟这些人对上的话难免会有些麻烦,所以只得救下人之后逃到林子里躲了起来。
起初余刃以为她们是被附近的匪盗盯上了,后来有人骑着马追到林子里的时候,他才知道不是。
因为当时有人称那为首之人为“大人”。
之后余刃让齐玖他们去查了一下,才知道原来追杀宁玥母女的是卫陵县令。
这县令贪好美色,又仗着自己有个在京中做官的表舅,行事非常胆大妄为。
他见宁玥母女纵然衣衫褴褛也难掩其姿色,尤其是那年幼的孩子生的唇红齿白.粉雕玉琢,便生了歹心,想将她养在身边做自己的禁.脔。
据说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因为下手的对象都是这种落单的女子或是孩子,所以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这次若不是余刃他们恰好碰到了,宁玥还不知道会遭遇怎样非人的对待。
而她的母亲死后亦不得安宁,被那些人将尸体带回去给那卫陵县令交差。
卫陵县令一怒之下想将其一把火烧了挫骨扬灰,是齐玖他们想办法把尸体偷了出来,带到别处安葬的。
“那两人供述说上次小玥被人救走了,林县令很是不高兴,发了好大一通脾气。”
“他们没办法,便想再找个合适的孩子送给他。”
“可是找来找去,那些穷苦人家的孩子里再也没有能让林县令看得进眼的,他们便把主意打到了周围的商贾之家。”
那些真正的豪门大族家的孩子他们是不敢下手的,出了事怕兜不住。
但商贾之家就好多了,毕竟士农工商商排最末,商户在官家面前永远是抬不起头的。
而且因为商户富有,家里的孩子便多养的唇红齿白,不像那些穷苦人家的孩子面黄肌瘦,看上去也更好看些。
余刃听到这儿,眉头又拧了起来。
“那他们是怎么看上东子的?眼瞎吗?”
这孩子虽然长的也不难看,但是跟唇红齿白肯定是搭不上边的。
更何况他都已经八岁了,壮实的跟个小牛犊子似的,一看就不像小玥那种孩子好对付。
这两人是脑袋出了什么问题,才会选中这么个目标啊?
程文松听到这儿笑的直颤,道:“这事儿说起来还真怪他自己,小小年纪自己出门还穿金戴银,脖子上那么大一个金项圈晃的人直眼花,连头顶的发冠也是用的金的。”
“还有还有,手上戴着好几个大小根本就不合适的金戒指!戒指上还镶着五颜六色的宝石,全是我祖母以前才会戴的那种!”
“人家两个拍花子本来是来拍孩子的,结果一见他自己一个人走在街上,身上还戴着这么多金子,能不起歹心吗?”
“东子当时在他们眼里那就不是孩子!而是一坨金子!还是一坨会走路的金子!”
“你说两个连孩子都不放过的拍花子,他们会拾金不昧地放过这坨自己撞到眼前的金子吗?”
“那肯定不会啊!”
余刃听了一阵无语,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臭小子,怎么想的?”
“那谁知道啊,等他醒了你自己问问他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