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2 / 2)

老爷子一副“真拿你们这些凡人没办法”的样子 ,叹了口气道:“从我这倒霉徒弟口中得知,你姓胡,而青山县的捕头恰巧是从别地调转过来的,他也姓胡,往常担任皂吏的都是当地人代代相传,外地势力一般很难插手,根据我朝的规定,对于曾经从军的军户,可以在卸甲之后转为地方皂吏。你脚上穿的是新发的官靴,又佐证了你是新吏。”

老爷子顿了顿,继续道:“听你说话,明显带着北方口音,而我之前看到,你头颅后面束发时夹杂着三缕小辫子,在北地,没有成婚的耶族人都是这样束发的,而耶族人世代聚居明越府,轻易不会离开故土,并且我朝初立之时,有八成的耶族人都转为军户,你家是在明越府对不对?”

胡威武点了点头,神情还是有些凝滞。

“观你行走之间,身姿挺拔,步伐标准,是从军之人的做派,你双手的虎口处都有老茧,平常两只手都微微呈现拳握之态,所以,你使得是枪法对不对?”

叶信芳和老大夫连忙去看胡威武的手,果然如同老爷子说的一般。

胡威武像是触电一般,将手背到身后,又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枪法很好的?”

老爷子翻了个白眼,道:“有几个常年练枪的人会觉得自己的枪法差,我客气两句你还较真?”

胡威武闻言脸色发窘,不自然的道:“可我的枪法,是真的好啊……”

“你自己可能没有注意,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怎么了?”胡威武吓一跳,赶忙问道。

老爷子两眼中泛着锐利的光,像是突然变成了一只紧盯猎物的猛兽,“你的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在扫视,像是在找什么一样,对于草丛树木之类的可隐蔽物,你的目光总是停留得更久一点,这是军中斥候的习惯,斥候的身份决定了总是在寻找隐蔽点,你是做斥候的对不对?”

胡威武忙不迭的点头,心里满是佩服,“您老人家要是去做斥候,怕是没有什么是您察觉不了的,仗还没有打就已经赢了一半。还有,您是怎么知道我得罪人了?”

老爷子摆了摆手,丝毫不在意他的吹捧,“我要是从军,现在军功起码也能封侯了。你会使枪,在普通小兵中间本就鹤立鸡群了,北地之战本就是大捷,随便混混都能当个校尉,反而却让你去当斥候,这不是暴殄天物吗,除了得罪了人,我想不出有任何的解释。”

“并且你是北地人,让你背井离乡来到青山县这偏远之地,怕是你得罪的那个人,对你恨之入骨。”

胡威武闻言苦涩一笑,朝老爷子拱了拱手,“老先生,我胡某没佩服过谁,您是第一个!”

老爷子抬了抬眼皮,反问道:“可还要我给你一个交代,这个交代够不够?”

殊不知老爷子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掰扯过去了。

“够够够,您真是个神人!”

“师父师父,您看看我,看看我!”叶信芳两眼冒星星,手指跟帕金森一般抖动着指向自己。

老爷子这才抬眼认认真真的打量了一遍叶信芳。

“师父,您在我身上看到什么了?”

“气虚体弱,身子不好,你媳妇要么不在家,要么就是个不贤惠的,或者说是你惧内,一大把年纪了,连个童生都考不上,家住在城南,应该有常年酗酒的毛病,最近跟人动过手,碰过铁器。” 老爷子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神灼灼的问道:“你最近可是房事不顺?”

第10章 师父

“咳咳咳!”叶信芳顿时脸色通红。

“年轻人,有火气不要憋着啊,憋多了伤身,还有少喝点酒。”老爷子一脸真诚的劝告。

胡威武和老大夫闻言也仔仔细细的看着叶信芳,老大夫还点了点头,“后生,你这身子不行啊,要不要老夫给你开点滋阴补肾的药,保证吃了药到病除、龙马精神!”

叶信芳忙不迭的摇头,拱了拱手道又:“我身子感觉有点虚,您可有什么可以固本培元的方子?”

老大夫显然不是那种一味哄着人买药的缺德医生,笑着道:“你这是体虚,读书人一贯的毛病,多练练就好了,跟这个老骗子打打五禽戏,我刚才看着,觉得他打的还是很正宗的。”

老爷子闻言一脸得意,“我还能唬他不成!”

“你自己也粗通医术,所以能看出他身体上的毛病,那其他的呢?”老大夫十分好奇。

“你看看他的头发,乱七八糟的哪像是个读书人?” 老爷子十分鄙夷的看着叶信芳的发型。

叶信芳自己却觉得很正常,他拒绝了让杨慧帮忙束发,早上自己梳的头发,他自觉梳的的不错,一缕头发因业务不熟练垂在耳边,他臭美的觉得很英俊,但在老爷子看来就不够整齐了。

“我自己束的发,倒不是妻子不贤惠,只是不想事事都要别人帮忙,这种小事自己做就好了。”

老爷子不置可否,继续道:“你鞋面上沾染的泥土,是城南老宅区特有的黑泥,城南因为曾经是矿区,所以会有独特的黑泥,故而你家住在城南。”

叶信芳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鞋面,果然有一块黑色的泥土,“那酗酒呢?”

原主酗酒成性,而他自穿越过来,从未饮酒,心里就满是纳罕。

“你的荷包。”

叶信芳低头看了一眼荷包,还是从前用的旧荷包,杨慧这些天有活没有来得及给他做新的,所以他继续用这个旧的。

“荷包看起来很旧,但是也没有特别大的破损,反而有不少勾丝,勾丝是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掏钱,浑浑噩噩的想要打开荷包时留下的,醉酒的人脑子不清醒,那些勾丝不是一两条,而是大范围的,所以很有可能长期酗酒,荷包泛着黄色,是因为泼撒上了酒没有及时清洗。还有,你自己闻习惯了可能没有察觉,嗅觉灵敏的人,能闻到你身上淡淡的酒味。”

叶信芳看了一眼胡威武和老大夫,老大夫点了点头。

胡威武凑近叶信芳,也慎重的点了点头。

老爷子继续道:“你的衣服上,有几处破损之处,都在衣角处,这种不像是用刀划开或者是锐气刺开的破损,反而更像是与人搏斗之间抓开的,你的袖口处,有一处黄色的污渍,看着很像是铁锈,所以我猜测你最近应该跟人动过手,并且拿了铁器,我说的可对?”

叶信芳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对,对,您说的都对。”

最近跟人动手,不就是跟张平安那个二愣子吗?回想起来,那把菜刀确实有些生锈了。

“你绕着湖边转圈的时候,我也听了一耳朵,嘴里正在背诵《尚书》的一段,你又是个读书人,如果考中秀才,胡捕头就不会称呼书生,而如果考中童生,就不会还在加深背诵的部分,你是童生吗?”

叶信芳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

老爷子闻言也叹了口气,“你也不小了,连个童生都中不了,怕是于读书上没什么天分,明年还要再试吗?”

叶信芳目光却是坚定,“晚生还想再试一次,不然会心有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