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做什么?”
陈改并不觉得,一个阉人有什么好尊敬的,哪怕他兼内侍判首都押衙”、“行殿内外都知事”、“遥授诸镇节度”、“同中书门下上柱国”、“天子义弟”、“辅国上将军开国公”等等官职及封衔,哪怕他战功显著,哪怕他杀人如麻。但没卵蛋就是没卵蛋,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陈改自诩为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岂会怕一个没卵蛋的男人?
“太尉让我前来告诉陈将军,汉人多诡计,让将军小心提防。”李常杰阴阳怪气地说道。
陈改冷冷地应了一声:“我晓得了,有劳李将军跑一趟。”
“既然如此,告辞!”
话不投机半句多,李常杰立时转身出了营帐。本来李日尊心目中的最佳先锋官人选是李常杰,毕竟李常杰战功累累,而陈改只是嘴上说得响,手底下的真章却从未见到过。应该也有时势造英雄的因素在里面,陈改每次领军,都是跟在大军后面吃尘土,前面打了胜仗,他才堪堪赶到。打了败仗的时候,他却莫名其妙成了断后队伍。这样的“运势”,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施展不出来啊!
陈改看不起李常杰,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嫉妒。凭什么一个阉人的运道这么好,他却屡屡走背运?李常杰每次领军,都是碾压敌方,几乎不打硬仗,便能攻城略地;而他每回血战,偏生不知怎地就败了。长久以往,陈改和李常杰,不是死对头也成了死对头了。
李常杰是个宦官,心思不知比常人敏感多少。陈改对他有意见,他早就知道。平日里也没什么交集,这次他坐镇中军,调度全局,不得不下来和陈改打交道。原先以为大战在即,陈改的态度会好一些,不料他居然敢给自己脸色看。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出了中军营帐,李常杰一肚子火无法发泄,瞥见旁边武器架上立着几杆长枪,猛地欺身过去,手刀一挥,然后没事人一样,慢慢地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自顾自去了。
后面的士卒偷笑道:“这是甚么招式,在打鬼么?”
还未说完,那几杆长枪的木质枪杆,突兀地掉了下来。枪头插在红色的土壤上,骇得那些亲见此幕的士卒舌挢不下:“这……真乃神人也!”
知道了李常杰武功惊人,军中此后再也无人敢招惹他了。陈改躲在营帐中,挑起一角,看到了这一幕,心中更加愠怒:“这阉人的武功又进步了,居然敢在我的地头上,对我下马威?呸,好大的威风!”
愠怒归愠怒,但陈改也知道,李常杰现在深得李日尊的宠信,战功累累不说,武艺又高,轻易都动不得他,除了在后面骂几句“小人得志”外,还能说些什么?打又打不过人家,比战功比不过,比宠信也比不过,就只能揪住他是阉人这个痛点加以打击,其中的痛苦,外人是很难明白的。
“狗眼看人低,这一次,我要让陛下刮目相看,到底谁才是交趾最厉害的将领!”
陈改攥紧了拳头,青筋一条条暴涨,面目极其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