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2)

能凑在一处吃饭的,基本都是熟人,谁不知道谁啊,所以掀起老底来十分的顺溜,连个隔楞都不用打,听的邱澄明十分的乐呵。顺带将自己也带进去,好好的想了想,不想不觉的,一想发现自己这里问题也不小。

按照目前这系统的任务进度来看,都让自己侦查了,只怕接着和马贼干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儿。可自己真的能行?虽然说作为半猎户生存的人家,打猎什么的也能算是见过血的。一路迁徙过来的路上,敢反打劫那山寨,也绝对说明了他的勇气,可这和面对面的对杀过去是不一样的,杀猪和杀人也不是一个级别,自己这的能顶住?就是自己顶住了,那村子里其他人呢?也能顶住?邱澄明觉得有点不确定了。

“明子,想啥呢?这一碗泡馍,难不成还能吃出花来?”

“没,没有的事儿,这不是让他们五两一个的给引得嘛,满脑子全往钱上头转,嘴巴都忘了动了。哎,就我这药材买卖,靠着一个背篓,一匹老马这么来回折腾,幸幸苦苦的能有几个钱?啥时候能一趟挣五两,我都能偷笑了。这样一算,这说书人嘴里那种吃赏金饭的江湖大侠,似乎钱也忒好挣了些。”

“说书人的嘴你也能信?什么赏金大侠,我看啊,送死大侠才对。一个人对上一群,不是送死是啥?”

“哈哈哈,你个混球,嘴巴从来没好话。”

说说笑笑间,这话题越说越远,不过这会儿,邱澄明已经没心思在想了。他听到了大致的消息,还引着说了这么多,可系统进度却走得十分缓慢,几乎停驻,这样现象傻子也知道,想要靠着这茶馆里头的闲话完成任务是不可能了,那么接着邱澄明自然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一个人偷偷的,去那马贼老巢附近蹲点,用时间慢慢地磨。

反正他只要算清楚人数马匹,又不是让他尽到里头,在附近躲起来,从侧面,上面,无数个角度多观察几遍,多数几遍,总能得出正确结论的。

不过在这之前,他得先弄身大皮袄子,这里是西北,这会儿似乎深秋,这个时候在野外,日夜温差可不小,若是没有保温的衣裳,大半夜冻死都有可能。他可不想出身未捷身先死……不是英雄也泪满襟……

……………………

即使这里还不至于被沙漠化,即使这里草木依然随处可见,可到底不是中原腹地,看着就十分的荒凉,连着草甸子都不够浓郁苍翠。邱澄明在这附近转了不下五圈,好容易在一处低矮山丘斜坡的背面,寻了个巨石,用随身的家伙事儿,在那巨石边上挖出了一个刚刚能容身的小坑来,附上些枯木枝叶,松散又自然的遮盖住了他藏身的痕迹。

他这几天就要在这里耗着了,靠着这么一个小坑,靠着自己随身带着的五个大饼子,每隔一会儿往山头那边的土堡看几眼,不定时,不定地方,不定次数,想来总能得到最全面的信息。为了能顺当的完成这个任务,邱澄明也算是下了血本了,居然在自家老窝之外,用了积分,换了个望远镜,好方便观察四周。这里毕竟是人家的老巢,环境更熟悉,要是察觉了他这容身之处,必定回来检查,那时候他可就要靠着这望远镜,才能提早预警,从容抽身了。

望远镜中的土堡其实很丑,土黄色,风一吹还有点掉渣,除了那一股子苍凉和历史留下的残破,真看不出丝毫建筑的美感,这样的地方居然还能算是军堡?还是人马贼生存依靠的老巢?或许这里有他不懂的军事技巧?还是有专属于历史学家的美妙课题?

好吧,他不懂,所以不研究了,唯一能确定的是,据说,这土堡早在明代就有了,是边军屯堡,驻扎着一个总旗的人马。这样的说法邱澄明觉得,应该还算是靠谱的,虽然他不觉得那土堡能存在几百年,至今任然能用,可规模或许一直没变过,只是不断的修缮继续使用而已。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人家明朝一个总旗的编制,下头只能有五十个人呀,那么总旗驻守的地方自然也就只能容纳这么点人,这很好理解对吧!所以这马贼也只能被约束在五十这个人数上也就不稀奇了。不是他们不想在扩大,而是这老窝就这么大!就这样还要和马待一起,吃喝拉撒的都在这里,想来夏天的时候,这日子十分的有味道!!!

就算他们五十个人,那马有多少?这地方进出都不容易,光靠脚是不成的,所以最起码就是一人一马,那自然马也有五十了,不对,或许更多些,比如多上两个厨子,再多上买菜什么的用的骡车,恩,这样比价合理,那这味道……哎呦,真是不好形容,哈哈!

邱澄明心里刚想到这个,对马贼报以一定的同情,一个人偷着乐呵了好一会儿。等着下意识的再往手掌心的系统看进度的时候,猛地就被吓了一跳。

狠狠的擦了擦眼睛,死死的盯着,确定不是眼花之后,邱澄明觉得自己呼吸有点加快了。眼睛也下意识的有点发直!

我的乖乖,这任务居然完成了?这可怎么说的?他怎么完成的?他自己怎么不知道?这戏法变得……太玄幻了吧!

第29章 循环和捡便宜

怎么完成任务的?哈!隔壁老王都看出来了, 纯粹靠猜的啊!这运气,放现代,和中五百万不好比, 可和摸奖摸到个彩电绝对是一个级别了。你说这邱澄明心下有多欢喜吧!那真是,只觉得自己这是老天保佑, 苦尽甘来了。有心立马往你家走,继续窝自己地方种田去,可当他下意识的转头往那马贼的老巢看了那么一眼之后, 这想走的心思却又淡了下来。

他来了才多久?即使靠着运气, 让这任务意外完成了, 可这马贼的老巢,自己究竟知道了多少?对这些马贼的实力又了解了多少?是不是真的达到了任务原本定下的目标?邱澄明不住的问着自己。问题一个接着一个,问的他整个人都冷静了下来,坐在那山坡上, 开始重新打量那已经完成的任务。

从一开始, 这任务上就已经写得很清楚了, 让邱澄明来这里,探寻马贼驻扎地点,确认马贼人数,那全都是为主动出击做准备。换句话说, 这和马贼怼上, 是无可避免的, 在这样的前提下, 猜对这种偷懒取巧的好处, 还有多少意义?这一次能躲过辛苦,快速回家,那下一次呢?是不是还要重新再来一次?

算了吧,既然来都来了,就不要想着偷懒了。不一次性全搞明白,弄清楚,真说起来,最后吃亏的还不是自家?难道还能派别人来不成?想明白了这一点,邱澄明脑子一阵的清明,虽说还是忍不住为自己这艰苦朴素的日子叹气,可整个人却稳了下来。

一日,两日,连着三日,不定时的探头张望,三番五次的掐算他们的进出频率,甚至连他们出来上厕所的位置都暗自记在了心里。

“这些人的纪律不怎么样啊,既然这土堡当兵营使,那这吃喝拉撒应该都在里头,每日定时清理,不能随便外出才是。如今这谁都能随便往外走,时时敞着大门,多不安全?还兵营出来的呢,这点警惕性都不成,那天生就是炮灰的料啊!”

别看邱澄明前后两辈子没当过兵,也没有军人世家背景,可他爱看电视剧啊,还逛过军事论坛啥的,即使知道的杂乱浅薄些,连纸上谈兵都够不上,可偶尔充一下指点江山的角色,还是能够的。

这不是,这会儿就自己嘀咕给自己听呢。把这些个马贼说的那是一无是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要真是纪律严明的队伍,人家还能成了马贼?还能让你哥半吊子潜伏侦查三天都不被发现?做梦吧!

甭管怎么说吧,好歹这三天下来,邱澄明对着这个地方,这些人大致上已经能做到心中有数了,就是真的哪天需要他冲过来怼上,他也不至于手忙脚乱,不知道怎么下手了。既然这样,那么自然的,这邱澄明自然就该回家了。

将自己藏身的地方重新恢复原样,抹去自己存身的痕迹,然后再到远处林子里,将自家散养了几日的老马拉出来,好生的亲近了一番。

或许是好几日没人说话,孤零零,空落落,心里憋屈的很。所以啊,邱澄明看到老马,那就和看到亲人一样,忍不住就想发泄一下,嘴巴突突个不停:

“老马呀,想我没?走了,咱们回家了,草不好吃吧,赶紧的,早点回去,咱们弄豆子吃。看看你这身上,都这么大的岁数了,还不爱干净,你这样可怎么办……巴拉巴拉……这地方,即使还没到半戈壁,半沙漠化的时候,这风也半点不小啊,看看这一层灰……巴拉巴拉……”

老马啥都没听懂,只剩下懵逼了,这人不见才几天,咋就成这样了?比机关枪都能突突啊!

再怎么突突,骑上马往回走这一点,邱澄明做起来还是挺速度的。毕竟说话和骑马使用的身体部件不同,没啥冲突。只是,或许是连着老天爷听着他唠叨有点受不住了吧,没多久草原常有的冲突就来到了他眼前,让邱澄明好生的认识了一下,什么叫丛林法则,顺带止住了嘴!

就在离着邱澄明不远的地方,一群野马正在飞奔,远远的看去,飞扬的马鬃就像是层层的波涛,在蓝天白云绿草的画卷里舞动着,那种美有多震撼,只有亲眼看到过的人才能感受得到,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波澜壮阔。

于此同时,任何的美好,都总是对应着阴暗残忍,这马群也是一样,就在这一群野马从邱澄明眼前斜斜的飞驰而过之后,他的眼睛里就出现了让他心跳加速的一幕。

几匹草原狼坠在马群的后面,极速的追逐着,忽而左突右转,忽而狼啸恐吓,就像是最有效的军队,打着配合,将马群最后的几匹年老体弱的,或是尚未长成的马匹渐渐的分割出整个马群。

邱澄明的心,越跳越快,为这几匹被盯上的马担心着,有心上前帮上一把,可他更知道,自己这一人一马,实在是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前头这草原狼可是有一群,足足五只。按照他知道的,猎户人家的常识来看,若是不能保证能将这一群狼全打死打残,那就不能轻易出手,因为狼这东西,实在是太记仇,一个不好很容易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样的袖手旁观,虽然很冷血,可作为猎户来说,邱澄明做的没错,可这样的冷静,却不能持续到最后,因为正在那其中一匹狼飞驰着,一口咬到最后面那老马的后腿上,整匹狼死死的吊在上头,准备和这马死扛的时候,那早先飞驰而过,已经走出老远的野马群,不知怎么的,突然在头马的带领下,已经开始折返。就像是一股洪流,开始朝着这些草原狼冲击。

硕大的马蹄踹到那草原狼的身上究竟有多猛?邱澄明没法子用数据说话,可他能用现场结果来判断。就看那被踹中腰部的一匹狼侧飞出十来米的距离,邱澄明觉得,这力度就绝对生猛的很啊!

速度,力量,加上数量,三种因素叠加在一起,给这仅仅六匹的狼带来的是毁灭性的灾难。等着这马群驰过,邱澄明再次定睛看去,那一片草地还有啥?呵呵,刚才群狼猎食的场面已经消失了,剩下的是那几匹狼的苟延残喘,是那受伤的老马瘸着腿的追逐不及。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邱澄明觉得,终于是到了该自己出场的时候了。(哇咔咔咔,看一场动物世界的攻伐大戏,还能捡便宜,自己最近的运势真的是,好的不能再好啊!改天一定要去给财神烧香才对。)

弓箭上铉,邱澄明要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给那些狼补刀。确保这些狡猾的家伙不会装死,趁机咬自己一口。而干这个事儿,邱澄明绝对是十分的上心,尽心的。在他的眼里,那些半残待死的狼已经成了一张张的狼皮,成了他的冬衣,成了白花花的银子,怎么可能不上心?

不单是这些狼,邱澄明对着一边已经被老马安抚,不住的舔着伤口,凑到老马身后求安慰的那两匹马也眼冒精光,笑的十分的欣慰。受伤算什么,腿瘸也没事儿,马群淘汰不要,他要啊,大不了用积分,将伤口治好就是了。

是的,你们没听错,邱澄明白捡了两匹马!因为受伤的马,在野马群里一般都是要被淘汰的,特别是腿受伤的那种。这样的马,速度上不去,不能赶上群体的迁徙,还容易成为整个群体的弱点,所以基本都只有被迫淘汰,独自远离这么一个结果。

这就是自然界的残酷之处,即使头马及时的回返,即使马群赶走了危险,报复了狼群,可到底还是遭到了损失,被差点分割包围的四五匹野马,最终能回到族群,继续奔驰的,只有那些好运没受伤的。而这两匹则成为了弃子。

只是这样的弃子对邱澄明来说,那就是白送的好处,他能不要?不要是傻子!早在过来给狼补刀的时候,就已经揉着老马的脖子,命令它去勾搭,安慰那两个同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