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2 / 2)

六零嫁海归 浣若君 2852 字 25天前

柜台下面的尼龙袋子里,装着满满一袋子的米棒子,而这东西其实秦州不产,苏樱桃一眼就看穿了,这个百货商店只有一个售货员,这米棒子应该是售货员自己的,她是在站在公家的地盘儿上卖自己的东西。

“多少钱?”苏樱桃于是问。

“一块钱十斤吧,十斤就行。”

“一块钱十五斤吧,我这两块钱的副食票全给你。”苏樱桃觉得,自己可以讲讲价。

但是她完全没想到,售货员连袋子都给她拎了出来,这一大袋,看起来像个小山包一样。

“这顶多也就十三斤,都给你了,你那一元钱我就不找了。”售货员爽快的说。

一元钱得顶两斤肉,买点副食是真的不划算,但是苏樱桃得到了一个珍贵的大尼袋子啊,而且这么一大袋,这得吃多久啊?

她是秦州人,秦州自古产麦不米,所以她并没有尝过米棒子都底是个啥味道,从袋子里抽了一根出来,咬在舌尖上,又酥,又甜,又脆,这玩艺儿居然香得的不得?

本身从今天早晨起来到现在,苏樱桃只吃了一块饼,再在水下泡了那么久,又累又饿,骨头都在往外发酥,抱着这么一大袋的米棒子,她简直要美翻了,在班车上吃了一路,一口气吃掉了十几根。

等她回到机械厂,小平房家家户户都已经拉着了电灯,孩子们都在机械厂的大院子里,篮球场上,各处玩着。

汤姆和珍妮是向来不出来玩儿的,而邓昆仑呢,又连着加了好几天班,估计他今天还是不会回家,毕竟走之前,她是把俩孩子委托给厂领导的,苏樱桃也就走的不着急。

拎着一大袋的米棒子,慢慢走,慢慢吃,闻着家家户户那熟悉的,没什么油的饭味,这不,眼看快要晚上九点了,才到小白楼。

毕竟最近小h兵闹的厉害,这时候家家户户都已经关门闭户,哪怕不睡觉,大家也只是在屋子里听听收音机,下下跳棋,要没有收音机和跳棋的家庭,大人就给孩子们讲故事,总之是不会出门的。

不过苏樱桃心里也有点儿纳闷,好歹吃了她那么多的饭,就连家里的窗户上,都没有一个小脑袋在等着她,这让她觉得有点儿沮丧,觉得自己这么久是白付出了呀。

推开篱笆上了台阶,屋子里是一股似乎是什么东西烧焦了的味道。

这味道闻着怎么像是衣服袖子,或者是头发?

“叔叔,你真的不打算要婶婶了吗?”这是汤姆怯巴巴的声音。

紧接着就是邓昆仑带着愠怒的声音:“tom,不是叔叔不要你婶婶了,而是她跟着她的组织去闹革命,不要咱们了,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咱们被抛弃了,现在必须学会适应,如何自己生存,明白吗?”

“可我想吃她做的饭,我想她……我想要她。”珍妮委屈巴巴,而且很难得,说话都不磕巴了。

“叔叔一样能做出那样的饭来。”邓昆仑很是耐心的说。当然,他一直都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只是思维有点西化:“我们每一个人都得要学会独立生活,你们长大了也是。明白吗,除了我们自己,没有任何人会永远陪伴我们的。”

“叔叔做兔兔,饼饼,还有肉肉吗?”珍妮又问。

邓昆仑深吸了口气,咦,语气里带上沮丧了:“先从白粥开始吧,叔叔只要用心学习一样东西,就肯定能学会,在美国那么多年,叔叔都是一个人过的。”

听这语气,樱桃觉得邓博士应该已经不需要她,能自己搞定东方式的厨房了。

于是她没进门,绕到了厨房那侧的玻璃窗上。

然后,大开眼界!

厨柜上摆满了各种量杯、水杯,以及各种不知名的容器,而就在墙上,还画着两副大型的图片,一副是蜂窝煤的燃烧原理和示意图,另一副上面,则是一行苏樱桃完全看不懂的公式,公式的尽头,画了一只碗,碗里应该是米饭,或者白粥。

不愧是博士,如此硬核的做菜方式,苏樱桃觉得,他应该已经做出了一顿美味的中式大餐。

然后苏樱桃才看到邓博士。

他居然脱了她给他做的干部装,换上了自己原来穿的西装,而那刺鼻的味道,应该就是从他毛料的西装上发出来的。

他的袖子,被火给烫了。

“烧着啦!”这时候还等啥,苏樱桃赶忙喊了一声。

邓昆仑正在搅粥,他也知道自己的衣服烧着了,但问题是火太大,他压根儿就压不住,一开始,他是先研究了每一粒大米的吃水量才放的水,但是熬了半天,粥特别的清,完全没有苏樱桃熬的那种粘稠感,于是他又加了一些米进去,结果呢,只是低头给大灶画了一个如何放柴禾才能烧起来的示意图,一抬头,粥就糊锅了,等他去抓锅的时候还烫到了手。

没办法,菜不炒了,邓博士搞了满墙的公式,就连菠菜从生到熟要用到多少油,多少盐巴和火力都算好了,但只能专注于他的粥,这时候衣服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得向自己证明即使没有苏樱桃,自己也能过的很好啊。

而就在这时,小h兵闹完革命了,绿军装是那么的利落干练,拎着一只大尼龙袋子进来了。

“婶婶!”汤姆先喊了一声,珍妮则要看看叔叔,女孩子毕竟敏感,她怕叔叔会不要婶婶,而且,她想让叔叔给婶婶示弱,于是用祈求的目光看着还在厨房里忙碌的叔叔。

“尝一口,米棒子。”苏樱桃给了汤姆一根,又给了珍妮一根。

汤姆咬了一口,又酥又脆,而且特别的甜,顿时拳头一扬:“耶,玉米片!”

米棒子嘛,甜甜的,脆脆的,还真跟玉米片一模一样。

“你也尝一个?”苏樱桃又递了邓昆仑一个:“尝尝吧,这味道可香了。”

在美国生活过的人,无一不喜欢玉米片,脆脆的,干干的,要配上芝士或者巧克力,才真叫完美。邓昆仑是个西方胃,回到国内之后,这种东西就再也没吃过了,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粥越熬越粘稠,锅底已经糊了厚厚的一层了。

而且,他饥肠辘辘。

“小苏同志,去搞革命吧,你要明白,我完全能搞得定我们的生活,你看看,这粥不是熬的很不错吗,我相信我明天就可以学会炒菜了。”邓昆仑抬起头,竭力的掩饰着袖子上被烧焦的部位。

突然发现还有焦味弥漫,于是又一把拉开了窗户,妄图把臭味给散掉。

就连价值50美金的毛料西装被烧焦了也一点都不心疼,因为他今天终于可以自己做饭了。

但是,那根闻起来香喷喷的米棒子,又让邓博士回想起他小时候,刚刚到美国的时候,第一次进电影院,抱着洒满芝士的玉米片,坐在沙发椅上,看到《tom and jerry》时,那忐忑不安,同时又大开眼界,仿如新生婴儿般,好奇又兴奋,以及,吃到一口玉米片后,想起老家的妈妈和哥哥们还在努力吞咽观音土时的痛苦,以及,大哥和二哥因为吃土太多,鼓的像青蛙一样的肚皮。

他经历了从地狱迈入天堂的过程,习惯了那里的生活。

然后又重新回到故土,把自己沉入泥土之中,想改变这个国家。

他已经忘了美国的优越生活了,就为父亲和奶奶,以及那一个个因为落后与贫穷而死去的灵魂,他什么都可以干,也能干的很好。

但是这个小h兵,她是怎么知道他喜欢吃这种东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