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她去厨房切了果盘,端着果盘经过客厅时,余光瞥见挂在墙上的情侣挂历,便摘下来拿进了书房。
“失忆,你看,我们的一百个小任务已经快要全部完成了呢。”
随着相处的时间一天天过去,挂历上的贴纸不知不觉中已经被撕掉了大半,露出大半的背景图,可以清晰地看出来是月光下一对依偎在一起的男女,画风清新唯美。
陈陈用手指戳了戳那张当初被她撕掉一半又粘回去的写着“周时忆送陈陈一百件礼物”的任务贴纸,咬着片橙子,含含糊糊问:“你是不是还差我一件礼物?”
她随手从他面前的笔筒里抽了支笔:“就把这支笔送给我当礼物吧,这样一百件礼物就全凑齐了,我们就可以再撕掉一张贴纸了。”
周时忆视线从电脑屏幕上移开,把笔从她手心抽了回来,语气促狭:“怎么?你就这么迫不及待?”
陈陈视线落在最后一张“一起结婚吧”的贴纸上,耳根热了热,抬手往他嘴巴里塞了个草莓。
周时忆慢慢咬着,草莓的汁水在口腔里蔓延开,酸酸甜甜,他偏头在她唇角轻啄了下,安抚似的:“别急,第一百件礼物我已经开始准备了,过一段时间就可以送给你。”
陈陈知道周时忆这段时间一直很忙,可好奇心还是促使她发问:“过段时间是什么时候?”
“等我回来吧。”
陈陈下意识拽住他胳膊:“你要去哪儿?”
周时忆从厚厚的文献下抽出一张申请表,放到她面前,“过段时间,我要随团队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交流学习,之后我要留下在心脏外科进行短期研修,这个机会非常难得,虽然现在名额还没有完全确定下来,但我还是想先把这个消息和你分享。”
陈陈听完喜笑颜开,满心底里涌起一种与有荣焉的骄傲,“交流研修是好事啊,听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是医学界金字塔顶端梯队呐,我的失忆果然是最棒的!”
可开心过后,她笑意淡了些,慢慢皱起了眉头:“那你是不是要去很久啊?”
周时忆“嗯”了声,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大概要半年左右。”
“半年!”陈陈眼睛都瞪圆了:“那么久?”
她眉眼恹恹耷拉下,闷头扑进周时忆怀里,搂住他的腰:“那我想你了怎么办?”
“我每天都会和你通话,视频。”周时忆一颗心尖软了又软,一下下轻抚着她的背,安慰着:“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等我回来,我就送你第一百件礼物。”
陈陈闷闷点头,又可怜巴巴抬起头:“不行,我现在就已经开始想你了。我们从来没分开过这么久。”
周时忆低声提醒:“之前可是分开了十一年。”
“那不一样!”陈陈大声否认,而后又垂下头,小声嘟囔着:“那个时候我们只是好朋友,我又不爱你。”
周时忆低头寻她的眼睛,专注凝视着,眼底情思涌动:“那现在呢?”
“现在什么?”
“你……”他顿了下,低声问:“现在爱我吗?”
“废话。”陈陈仰头在他喉结上咬了口:“我当然爱你。”
周时忆垂眼,睫毛轻颤了下,像小扇子似的在眼睑处投下一片阴影,黑沉的眼眸泛着晶亮的水光,像被骤然点起的星河。他把下巴搁在陈陈头顶,轻轻蹭了蹭,说:“陈陈,谢谢你。”
陈陈闷闷:“谢我什么?”
他声音喑哑,微微地颤:“谢谢你肯爱我。”
时光穿越山河,能被你爱上,是岁月给予我最好的恩赐。
******
自从知道周时忆即将出国的事情,陈陈便越发喜欢黏着他。
他值班,她无论再晚也要跑去陪他一会,他去社区活动中心,她便提前一个小时坐在超市门口等他,后来发展到,甚至连周时忆煮两碗宵夜的功夫,她也要寸步不离跟到厨房,小尾巴似的在他身后晃来晃去。
像只缠人的小猫咪。
周时忆表面无奈,心里却乐此不疲,好像只要站在她身边,听着她欢欢喜喜地说话,再多的疲乏都会一扫而空。
这晚,陈陈赖在周时忆家陪他写约稿的期刊,写到一半她揉着肚子撒娇说饿了,周时忆便起身去厨房煮了两碗馄饨。
周时忆把薄皮大馅的馄饨往小碗里盛,陈陈就抓着把香菜在他身后问:“失忆,你们医院都是谁一起去啊?”
“院长带队,我们主任也会去,还有两个其他医院的同事,你不认识。”
“哦。”陈陈点点头,假装不在意地问了句:“林菀不去吗?她不是你们主任的得意门生吗?”
周时忆一手端起一只碗,往餐桌边走,不甚在意地回了句:“她不去。”
陈陈点点头,心里不知怎的,莫名有些轻松。
虽然周时忆对那些追求者向来不怎么在意,可林菀毕竟与其他人不同,她外形出众,专业优秀,是可以与周时忆比肩而立的天之骄子。
即使不愿深想,陈陈也不得不承认,每次看到林菀面对周时忆时眼底不经意间流泻出来的欣赏与留恋,她的心都会没由来地往下坠,总觉得莫名缺少一丝丝底气。
虽然她从不自卑,可在面对一个潜意识里各方面都比她优秀的潜在对手时,却无法做到百分之百的自信。
如果当初周时忆不认识她,如果从一开始周时忆先认识的人就是林菀呢?
那现在在他身边的人会不会是她?
事实上,从听到周时忆要出国那天起,陈陈一个人偷偷担忧了好几天,怕林菀也要一起去进修,怕她要和周时忆在异国他乡一起待上半年。那种心爱的人被人觊觎的感觉让她忍不住心慌。
这会听周时忆说林菀不会去,她松了口气,捏着他递来的汤勺,埋头认真吃起了馄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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