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要你何用(2 / 2)

栓子看着她,好像明白了什么,便想了想说道:“镇上就那两家私塾,不过在有些村子里也有先生开堂,但除了双溪村的那位老先生外,其他的都只是童生,甚至有连童生试都未能过的。”

指头挠了下脸颊,似有些赧然,道:“另外就是那些大户人家,他们有的会专门请了先生在家里给适龄的族人授课,但多只是开蒙,开蒙之后就会把人送去书院。”

他当年就是跟着爹去某个大户人家做工的时候,机缘巧合之下蹭了那家小公子的课,得了先生的赞誉,他爹才想着要送他去读书。

而通过栓子的讲解,云萝也才明白,远的不说,只说庆安镇这边,便是那些有自家族学的大户人家,也只是在族学里开蒙而已,开了蒙就想方设法的送去书院。

但书院并不是那么好进的,入学前首先得考试,考不过那就下次再考,过了十六岁还考不过,那基本上这辈子是与科举无缘了,倒不如趁早转行,或许还有出头之日。

本朝相对开放,还允许商贾人家科举,但不是所有的商人子弟都能科举的。

比如金来,他家就是世代从商,他能进书院读书,以后还能参加科举是因为他家负担了书院的大半开销。

镇上的书院现在是每个学子一年交十两银子的束脩,每天中午还能白吃一顿有荤有素的午饭,连购买笔墨纸砚都有一定的优惠,这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虽仍然是个极沉重的负担,但听说跟六七年前相比起来,现在这般简直是天堂,那时候镇上甚至都没有书院,私塾也不过一间而已,不然郑大福也不用为了供养长子读书一次又一次的变卖良田了。

而对书院来说,每个学子的十两束脩并不足以抵消书院的各种花销,所以就需要本地富绅们慷慨解囊了。

朝廷有规定,凡资助书院的商贾,家中子弟可科举入仕。又规定,从镇到县城再到府城,每家书院的资助者最多不可超过三家、五家和九家。

这些资助书院的家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三年都会重新筛选一次,每次都能让各大商贾抢破了头。而各家在过去的三年里,有没有欺行霸市、偷税漏税,家中子弟是否横行霸道、仗势欺人都决定着他们能不能被选中。

云萝不禁听得入神,她先前虽也从金公子的口中听说过些许书院的事情,但并没有如栓子这般说得详细。

也不知是哪位神人,竟能想出这样的法子来。

这不仅减轻了贫困学子的负担,还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那些大商人和家中子弟的行事。

远在镇上金家客院的景玥忽然打了个喷嚏,抬头看着对面从昨日就开始寸步不离的盯着他,一直盯到了现在的好友,简直是生无可恋。

他当初到底是为何要嘴贱的提醒他失散多年的妹妹在这里?尤其是他们现在还没打算把阿萝认回去!

可这家伙前世也没盯得这么紧啊!这都还没认回来呢!

陷入懊悔之中不可自拔的景公子显然忘记了,前世与阿萝初相识,正是他人生低谷,性情最暴戾的时候,而她也不是体贴会忍让的姑娘,两人相处那是自带着电闪雷鸣,好长时间都是相互看不顺眼的冤家,而卫小侯爷则是夹在两人之间的润滑剂。

直至后来,朝中风云变幻,事情发展得太快,等他想要挽回的时候,却已经什么都来不及了。

景玥轻捏着指节,默默思考着弄死好友的可行性。

眼看又一天要过去,这家伙该不会今晚还想与他同塌而眠吧?

那晚上就弄死他算了。

正在他暗搓搓满脑子阴暗想法的时候,卫漓忽然说道:“明天就回府城。”

景玥闻言,只漫不经心的问了句:“做甚?”

“再有几日便是院试。”

“小侯爷这是想去考个秀才回来?”

卫漓看了他一眼,“城中人多繁杂,需得格外留意些。”

景玥嘴角一扬,“如此,那便先在此预祝小侯爷和老夫人一路顺风了。”

卫漓于是又看了他一眼,姿态端正,唯有那眼神格外有力,“你与我们一块儿走。”

惊吓来得太快,景玥差点将自己的手指给捏碎了,抬头冷笑,咬着牙说道:“小侯爷不忌讳,我却是没兴趣插手江南诸事。”

卫漓巍然不动,“无妨,也不是多要紧的事。你在这乡野小镇上已经逗留许久,再不回去,我担心太妃娘娘会杀到江南来。”

“卫逸之。”景玥轻轻的唤了一声,温言呢喃宛若情人私语,桃花眼却已眯起,闪烁着瘆人的幽光,“我比你更早与她相识,而你尚未将她认回,却几次三番的阻挠,你管得未免也太宽了。”

相识多年,卫漓知道他有些生气了,可那又如何?他还生着气呢!

“她才八岁,还是个孩子!”

景玥轻蔑的一撇嘴,“这跟她几岁了有何关系?你以为我想对她做什么?”不过是想提前培养感情罢了,真没想到卫逸之看着一本正经的模样,思想竟是那般龌龊!

卫漓被他气得肝疼,不由得深吸一口气,强行道:“你明日必须与我们一块儿回去府城,休想再独自留在这里!”

景玥抿紧嘴唇,幽幽的盯着他。

老子重生一世,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阿萝娶回家!娶回家!娶回家!我在小心翼翼的一点点靠近,你却竟敢拦我追妻之路,这种朋友要来何用?还是直接弄死算了。

夜幕降临,云萝晚饭后就坐在门口乘凉,手上拿着一捆点燃的艾草,艾烟袅袅,驱赶着在周围徘徊的蚊子。

云萱坐在她旁边,左手仍挂在胸前,右手则拿着把边缘已经开裂的蒲扇,清风徐徐,甚是凉爽。

现在已是七月末,白天虽依然烈日骄阳,傍晚之后却凉快了许多,那年纪大的或体弱之人,都需要在外头加一件薄衫子。

小孩子的火气却总是特别旺盛,文彬挽着裤腿和袖子,和云梅在院子里玩耍得满头大汗,一点都不在乎会被蚊虫叮咬。

吴氏看着活蹦乱跳的文彬,眼中不禁露出了些羡慕,却只敢把两个儿子包得严严实实的,放在不会被风直吹的地方。

屋里太闷热,闷出了一身的痱子,外头夜风舒爽,却又要担心他们会着凉,真是再没见过比他们还要难养的小毛头。

不过一点一点的,总算是长了些许肉出来,也能自己吃上两口奶了。

云桃从两个弟弟的摇篮边挪到云萝身旁,朝着灶房那边努了努嘴,说道:“大姐还在烧猪草呢,以前她可是从不用干活的!”

因为所有的活都有几个堂妹干了,再不济,还有俩婶娘呢。她最多也就在农忙时做点儿,那真是一点儿,今年的夏收已经是破天荒的重活了。

云桃心里头高兴,面上也就带了出来,吴氏见此就拍了她一下,却并没什么威力。

扁扁嘴,她稍微的压低了些声音,又说道:“以前,她跟小姑多好呀。头绳啊、手串呐、绣了花的帕子呀,都可着劲的送小姑,小姑也最护着她,还老是指派我们伺候她跟大姐。可现在我瞧着大姐都不咋跟小姑说话了,小姑使唤不动我们,就开始使唤起了她,昨晚上我还看到小姑让她倒洗脚水呢。”

云萝扯了下嘴角懒得发表意见,对于郑云兰的处境也不觉得半点同情,毕竟在过去的几年里,家里的其他姐妹过得可要比她辛苦多了。犹记得,分家的那天她连走路都带着风,那满脸的喜气洋洋就仿佛甩开了无用的包袱,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这人生多棒呀,每天洗衣做饭喂猪养鸡做不完的活,还要看奶奶的脸色,看小姑的脸色,端茶倒水不敢使性子,更不能跟着爹娘住在镇上,继续过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好日子。

云桃也不在意没人搭话,自个儿叽叽喳喳的说得高兴,说着说着就突然说到了读书上,她忽然问了一句:“三姐,文彬是不是要去学堂读书?”

这个问题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纷纷转头看过来,郑丰谷更是乐呵呵的说道:“是有这个打算。”

刘氏也说道:“还要多亏了小萝折腾出来的那个葡萄酒,不然怕是连个小屋子都造不起。现在家中攒了些银子,文彬又爱读书,就想送他去学堂,不管能读成个啥样,多读些书总是好的。”

吴氏听着,忍不住低头看看摇篮里的两个儿子,眼中也有着希望的光芒。

云桃则又说道:“我听说先生们可凶了,书读得不好还要打板子。不过先生是大伯的话,应该会稍微不那么凶吧?”

不论相互之间的关系、感情如何,要做事的时候总是会下意识的想起家中那些与此相关的人,就如云桃下意识的认为文彬定是要去大伯的学堂读书的。

云萝沉默了下,说道:“我问了栓子,他说咱镇上的书院每年腊月都会安排考试,考的都是几本蒙学书籍上的内容,多是背诵默写,只要通过了考试,来年开学就能进书院读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