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别多年的初见1(1 / 2)

悖论H( 续更) 流苏 1401 字 13天前

三月初,二伯过世了,凌思南帮忙收拾好后事之后,被安排回了家。

这个“回家”说起来很是讽刺,凌思南是凌家道道地地的长女,却有十年的时间被“放逐”在外,跟着二伯生活。

原因是凌家有了凌清远。

凌思南今年十八,弟弟凌清远今年十六。十八年前,凌父凌母急切地想有一个儿子,奈何得了个女儿,于是把她取名叫“思南(男)”。现在想来,凌思南该庆幸,父母没有循着当时重男轻女的大流,把她叫做“招娣”“亚男”之类。不过也许这个名字真的起了什么神奇的作用,生下她后的第二年,弟弟凌清远就呱呱落地了。

一般来说,龙凤双全是许多现代夫妻的梦想,可是偏偏这个定律在凌家失效了。父亲凌邈和母亲邱善华似乎都不太喜欢凌思南,从小到大,弟弟吃香喝辣,她却讨不到什么好,对她的态度仿佛不是亲生女儿。

凌思南曾经一度为此偷偷翻出了自己的出生证明,甚至还拿自己的照片和父母比对,然而如出一辙相似的眉眼告诉她,她真的,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是凌家的种。

终于在她八岁的那一年,二伯看不过凌家夫妇对女儿的不负责任,将她带回去抚养,而凌父凌母对此毫无异议,巴不得欢送她离家。

年幼的凌思南当然也庆幸自己能逃脱这个囚笼,她唯一有些放不下的,是那个小自己两岁的弟弟。

凌清远很黏她。

从出生开始,他一直喜欢屁颠屁颠跟在凌思南身后叫姐姐,什么事都有样学样,这也让凌父凌母对凌思南的管束更严苛,不让她有半点可能带坏凌清远的举止。

凌思南顾着自己都来不及,恨不得弟弟能离自己远一点。

可年幼的孩童怎么体会得到姐姐对自己的嫌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缠着,形影不离。

凌思南这块寒冰终归是化了。

离家那一年,凌思南第一次主动拥抱了弟弟,骗他说——

“元元乖,姐姐很快就回来。”

这一去就是十年。

* * *

凌思南回家这天,是阴天。

雾霾沉沉的,将雨未雨,凌思南在车站等了半天,结果段成程一个微信过来,说车撞了,得去修车,还得跟人谈理赔。

凌思南咬咬牙叫了辆的士,从车站坐回了家。

这十年之中凌家为了家族生意和凌清远的教育,一度举家搬到了澳洲,和凌思南更没什么联系。

不过后来也是因为家族生意的关系,不得已还是要折返回来。

凌清远此番也跟着回来了,因为邱善华实在不放心他一个人在澳洲住着,对这个儿子简直宝贝到了恨不得日日绑在腰间的地步。

他们搬回来后住的地方还挺高大上,凌思南从未来过,的士在小区门口就被保安拦住。凌思南既不是熟面孔,又找不到人来证明身份,不得已只能下了车,拖着两大箱行李在小区里乱转。

小区有个球场,彼时少年们身着背心短裤挥汗如雨,一番鲜活耀眼的景象,攫取了凌思南的注意力。

下一刻,人群中飞出一个漂亮的三分球,手腕自上而下划出一个流畅的弧度。有一瞬间似乎周遭流动的时间都被放慢——修长的指尖仿佛按动琴键下垂,指节寸寸分明,在沉黯的天色映衬下,皙白,而干净。

凌思南轻咳了声,移开视线。

怎么对一只手都能脸红心跳。

她看了眼手机上的数字,又抬头望向四周的高楼,不得已只好走到球场边上:“请问……”

凌思南的声音和她的性子不太一样,稍微有一些娇嗲,不是刻意,是天生的。

篮球击地声掩盖了凌思南的轻嗓,她不得不又扬起几分音量,直到陆续有人听到她的声音,手上的动作逐渐停了下来,望过去。

唯一后知后觉的就是刚才那个三分的投手,看到队友和对手都缓了动作,才跟着一起转过头。

凌思南长得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