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2 / 2)

看他那精神抖擞的模样,十四郎就知道,这熊孩子故态复萌——或者该说狐狸尾巴藏不住——又要无事生非了。

毕竟已经同他和解,甚至做下了“日后一起改变天下”的约定。出于朋友之义,只要无伤大雅,还是该多少奉陪一二的。

“何事?”

“我还未娶正妃,这你是知道的吧?”李沅津津有味的说起来,“我还一直担心,长辈们是不是把这事儿给忘了,怎么没见提起呢?谁知前日太母忽就说起——原来她已相中了柳承吉柳相公家,只是他家兰桂腾芳,几个女儿不相上下,令人难以抉择。我就想,既然祖母选不出,不如我自己来挑吧,就做一番调查。”

十四郎默不作声的看着他作妖。

“最先考虑的,当然是柳家长女柳云秀。”他唇角带笑,眉眼一勾,瞟向十四郎,“说来也巧,柳姑娘舅家表兄韩皋韩鸣鹤和我素有交情。这韩鸣鹤虽是武夫,却雅善书画,我便请他过府谈书赏画……谁知下人不留神,竟将我昔日涂鸦之作挂出来了。”

他一面说着,便伸手取来一卷画轴,徐徐展开。

却是副泼墨写意的“仕女”画,肆意挥洒的竹青色在白绢上晕染开来,宛若层层叠叠随风扬起的轻纱薄雾,似梦似幻。虚写的衣衫下却有实写的云鬟鸦鬓,那是隐在朦胧青纱下惊鸿一瞥的回眸。睫下鸦影眸中水色唇上朱红,寥寥数笔便将那少女身上实实在在的娇俏和似有若无的清冷,勾画的直击人心。没什么正经的技法——你甚至可以说他画得没边没界的都不像个真人,可但凡你认得那画中之人,必一眼就能看出,这就是她。

——十四郎早就知道,这熊孩子敏锐异常。做什么都爱剑走偏锋,但怎么做都能直取题中真意,本质上是个天纵之才。

“就是这张。”李沅道,“这张画,旁人都说看不懂,可韩鸣鹤一见之下就面露惊讶。在本王锲而不舍的追问之下,几坛闷酒之后,他终于吐露实情——这画上的人跟他柳家表妹太像了,是以惊讶。但我画的原本是谁,十四叔你是知道的吧?”

他这小人得志的姿态令他十四叔无言以对,“略有所觉。”

“那十四叔觉得,为什么会这么像呢?”

“……你觉着呢?”

“我也疑惑,于是仔细询问了一番。原来这位柳相这位令嫒不怎么得继母的欢心,早在祖母去世后就被迫出家了,说是三年期满后就接她还俗回家,结果五六年也没接回来。谁知忽有一日,柳家就送来讣告说她已仙逝了。韩家急忙去奔丧,人却已下葬了。韩家怀疑外甥是被继母所害,柳家坚称并无此情。为此两家几乎没打起来。韩家到底是外姓,又没证据,两姓家长彻谈之后,韩家便默认了此事。”

“哦……”

“韩鸣鹤却不肯罢休,又回蒲州调查——原来柳姑娘寄居的道观内曾发生惨案,有个与柳姑娘一道修行的女冠子被人奸杀了。事后没多久整个道观连同两个知观道长一并销声匿迹,已没人知道柳姑娘的下落了……你没见韩鸣鹤悲愤痛呼的模样。他觉着是柳家怕连累族内女孩儿闺誉,谋杀了他妹妹。而韩家也是因同一理由不再追究。世情之恶、人心之薄竟至于此,他绝望了,决心弃文从武,将这些烂体面悉数掀翻踩碎……然后就醉得睡了过去。”

十四郎:……

李沅接着说,“按说道观都没了,确实无处追查。但好歹是一条人命,岂能就此放弃?我忽的想到,柳家千金同那日你我遇到的小仙女如此相像,许侥幸有什么关联呢?于是顺着线索排查,竟意外发现,当年和柳姑娘一道同修的女冠子们悉数搬到了兴宁坊南里一处道观里。再追查下去,竟发现那道观是十四叔你出面替人盘下的!”

李沅目光灼灼的看着十四郎,“十四叔如何解释?”

十四郎道,“巧合而已。”

李沅:……

“那小仙女就是柳云秀,对不对?”

十四郎没做声。

“你说我若将此事告知柳相,会怎么样?”

十四郎道,“柳相应该会说,小女早已仙逝,此事同小女毫无关联。”

李沅:……柳世番那不要脸的怕还真能说出口!

“若我将兴宁坊那些女冠子交给韩鸣鹤呢?”

十四郎道,“恐怕他也问不出什么关键。”

“那……”李沅眨了眨眼睛,道,“若我对太母说,十四叔也还没婚配,为我娶妻前不妨先给十四叔安排一门亲事?”

十四郎的伶牙俐齿竟被卡了一下。

李沅备受打击,“……你们居然真是这种关系!”

十四郎也不知他是从何推断出来的,但既然他已猜到了,自己也没必要谦逊,免得再多生什么枝节,“确实如你所想。所以婚配一事便勿再勉强了,我已决定终生不再另娶。”

李沅听他请求,才终于像是拿住了必要的把柄般缓缓恢复过来,“可以,但我有个条件!”

“……”

“日后你们出门,必须得带上我!什么隐身术,缩地术……我也全部都要学!不然我就让太母给你指婚!”

云秀从屋檐上翻身下来。

落地只觉衣袂翻飞,满天满地都是她衣上轻纱。

她上前自斟了一杯茶水,润了润被风吹得有些燥的喉咙。十分无语的看了十四郎一眼——她能理解十四郎为何会被他大侄子逼得步步退让,终被问出真相来。因为这少年太实诚了,他既已和李沅交心,便无法不对他坦诚相待。被动隐瞒也就罢了,主动撒谎就有些超出他的极限了。

云秀忽然有些嫉妒他大侄子——她和十四郎之间固然真挚美好,可他们的感情不染红尘烟火色,须不得如此跌宕起伏、活色生香。

有一些人情趣味,唯有不那么淡泊礼让、甚至得像李沅这般作天作地的人才能享受到。这个熊孩子体悟到的人生乐趣,怕比她和十四郎体味到的加起来再翻几倍还要多。他享受了红尘中一切好处,现在他闹着要去看苦处了。

云秀一言难尽的在十四郎和李沅的注视下喝完茶,说,“可以。我可以带你,可以教你,但提前说好,带不带得动、学不学得会,就要看你的机缘和天资了。且就算你勉强学会,一朝封为太子或是登上帝位,也定然都失效了。”

李沅不服气道,“凭什么啊?”

云秀道,“没听人说吗?让皇帝成仙,比让骆驼穿过针眼儿还难。红尘富贵和世外逍遥本就不可兼得。”

李沅垂眸沉思片刻,答应了。

云秀便扭头对十四郎道,“事情办完,我们就回汝南吧。”

十四郎牵了她的手准备离开,身后李沅横插一刀,“我也要一起去!”

云秀上下打量他一番,抿唇一笑,“好呀。刚好试试你天资如何。”

她衣袖轻举,抬手划出一道金光。转瞬之间,烟起云笼,她已和十四郎消失在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