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宛妙没想到夏至说她厨艺不好, 但这饭菜吃起来竟然非常不错,感觉不比在现代的高级私房菜差,惊喜地瞪大了眼,竖起大拇指夸赞道:“哎呀, 夏至大哥, 你也太谦虚了吧?你的厨艺明明非常好, 这菜都很好吃啊。”
李翠兰也觉得非常好吃, 她在李家的时候, 李家做菜都是少盐少油省钱,所以做出来的菜只能入口罢了。
对比起夏至做的这些, 李家的饭菜只能算猪食,不过她的语言贫瘠,不知道怎么形容夏至手艺好, 只能在旁边疯狂点头附和刘宛妙的话:“是的, 好吃好吃。”
“是吗?”夏至见她们二人欣赏自己的厨艺,心里也高兴,“那你们多吃点。”
她刚刚做菜的时候,怕自己手艺丢人,所以偷偷加了一点水柚果里的水, 那量只有几滴, 但是灵气十足可以用作调味。
刘宛妙跟李翠兰虽然吃不出灵气, 但觉得这些菜吃起来就是特别好吃。
因为夏至一直劝她们多吃一点, 两人吃到肚皮圆咕隆咚的,放下碗筷的时候刘宛妙觉得特别不好意思,只能说道:“夏至大哥下了厨, 我们两个就洗碗吧, 总不能让你什么事都做了, 这样多不好。”
夏至也没跟她们争,同意了她们二人洗碗的要求。
刘宛妙和李翠兰洗了碗就告辞了,毕竟夏至在她们眼里是一个男人,她们得避嫌,不好一直待在她家。
夏至送走了两个女生就房间继续炼化她的信仰之力。
第二天一大早她们就起来收拾要去卖的兔子。
因为刘宛妙跟李翠兰已经离开家里,昨天就带了换洗的衣服而已,其他什么东西都没带,因此连平时上山带的箩筐都没有,夏至只能去附近找竹子,砍了一些竹子编箩筐。
最后她们三个人,一人背着一个箩筐,夏至力气大,手里还提了两个框,然后就出门去了。
虽然可以直接翻这边的山走去镇上,不经过村子那边,但山路比村子那边的路难走许多,还绕了更多的路,夏至考虑到两个女孩子体力不如自己,所以她们三人还是先从山上下来,穿过村子走那条正在挖土的斜坡路。
经过村子的时候,那些妇女们见到两个女孩子脱离了家里就跟夏至走到一起,不由得拉住她俩劝说道:“你们两个女娃子,怎么那么想不开,那猎户可是克亲的命,跟他走那么近,就不怕被克到吗?”
刘宛妙虽然觉得她们这样很迷信不好,但她们说这些也是为了她好,所以还是好声好气地解释说:“你们多虑了,我们两个没跟他走太近,只是之前他帮助了我们,所以欠下一点人情,现在在还人情呢,他要去镇上卖东西,我们帮忙背东西去卖而已。”
“是吗?”大婶们将信将疑地说。
“就是这样,不然你看我们两个昨天才净身出户,除了衣服什么都拿,今天怎么就有东西拿去镇上卖,这背篓里装的都是夏猎户的猎物。”刘宛妙说。
那些大婶们见到她们三人都背着沉甸甸的背篓,夏至手里还有两个,羡慕得两眼发光,这个猎户身手就是好啊,这几个箩筐里装得满满的,一看这一趟就能卖很多钱。
夏猎户真的太能干了,就是命不好啊,可惜了!不然就能招回家里,多好啊。
她们几个人还赶着今晚回来,所以没有在这里逗留太久跟大婶们唠家常。
三人走到那段斜坡路的时候,正在挖土的汉子们也看见了,同样对两个女孩子议论纷纷,好奇她们跟夏至的关系,不过他们不好拦下两个女生,因此这一段路她们没有停留,直接上了坡往村外走。
往镇上的路两边没有什么人家,路上崎岖不平的,她们又背着重重的箩筐,其实走着并不舒服。
好在走到半道的时候,有一段比较平缓的分岔路上有人家开了一个让人歇脚的茶棚,这个岔路估计连着附近的几个村子,只要附近的村子要去镇上都得经过这里,所以在这里开茶棚生意虽然不行,但一天也能赚几个钱。
夏至非常有钱,可是在这个茶棚里也不由得麻爪子了,因为她的钱面额太大了,茶棚的老板找不开。
一碗茶水一文钱,她们三个人只要三文钱,但夏至拿出来的银子都是一大块一大块的,一看就非常重,老板开一辈子茶棚估计都赚不到这一块银子。
刘宛妙见夏至被三文钱难倒的样子,不由得笑得直拍大腿:“哈哈哈……我的妈呀,太好笑了!”
李翠兰也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最后夏至只能无奈地说:“要不我们给老板一只兔子吧,老板你看怎么样?”
老板见她们用一只兔子抵债,兔子也是肉呀,当然愿意了,毕竟一只肥嘟嘟的大兔子,换三杯茶水,还是他赚了。
老板拿了兔子觉得有点占便宜,又一直给她们添水,夏至其实并不渴,她喝了一杯只是做做样子而已,见两个女孩子又狂喝了几杯茶水,不由得提醒道:“少喝一点,万一等会在路上尿急。”
“噗……”刘宛妙被这么一个大帅哥提醒三急的事,忍不住把嘴里的茶喷了出去。
这也太让人不好意思了吧!
李翠兰也羞得满脸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