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重生之花哥逆袭 洛蓉 3221 字 1个月前

很容易就找到了丁一他们的母亲,那是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女子。一头略凌乱蓬松的长发,被一根红绳绑在一起,她穿着件土黄色的外套,裤脚扎得很高,两只脚上是一双泥糊糊的鞋。

她脖子上戴着根塑料珠子的项链,和所有原著居民一样,两颊通红,脸上布满了雀斑,见到丁一带着丁二过来,她满脸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小崽子,带着阿弟一边玩去,别来这么闹,要是东西没能及时卖出去,晚上又得赶夜路了。”

说话又快又急,语气也有些凶,就像一挺正在扫射的机关枪。

☆、山中有异宝

被母亲训斥,丁一脸上露出一丝畏惧,缩了缩身子,对她道,“妈妈,这是沈哥哥,他想跟去咱家那边的山里看看,今晚想在咱家住。”

她母亲听见这般说,这才看向跟在丁一后边的沈微夏,沈微夏本就长得很高,模样又生得好,加之穿得比起他们不知要好多少,那妇人见他,露出一丝怯意。

见对方正看着自己,忙道,“这位先生,不是我不愿意留您住,只是我们家实在太破旧了,怕您不习惯。”她虽被艰苦的生活磨得有些脾气暴躁,但人总是好的,淳朴的。

沈微夏笑道,“大姐,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您收下。我今天要去那边有些事,若您不收留也没地儿住,怕是要露宿荒郊野岭了,还请您帮帮忙。”说着将手中提的东西送了上去。

那妇人眼神极好,一眼就看出了里边有肉啊,鱼啊这一类的奢侈品,还有几件成品衣服。心中大喜,只觉这后生好性格,脸上的表情也温和了许多。

她两手接住沈微夏递来的东西,脸上有些不好意思的神情,“哎呀,您真是太客气了,我先前那么说,确实是家里太破旧了怕您住不惯,您要是不嫌弃下午就跟着我们回去吧。”

“那实在太谢谢您了。”沈微夏欣喜地答道。

若是叫从前的周翔宇来这儿,必会觉得现在的沈微夏太世俗,而丁一的母亲也太势力。他一定不会去做这种事,他的骄傲让他很反感这些世俗的东西,他就像一个超脱世俗的人,凌驾于这俗世之上,不食人间烟火。

到底在跌跌撞撞的前行中,周翔宇变成了沈微夏,他也终于明白,这个世界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回过头去看曾经的自己,也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败得那么惨了。因为他脱离了这个尘世。

那时的他以为,他的世界可以简单到只有医道,他只要拥有好的医术,有一颗仁爱的心,就足够了。而他作为周家的继承人,只要想办法改变家族困境,让它成为一个享誉盛名的中医世家就够了。

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事实并非如此,这个世界太过复杂,人和人的相处并非交心就够了,有的时候,你要给他们想要的。就像卓少,自己之所以在怀上了对方的孩子后,还觉得他很好,说到底不就是因为他总是能在恰当的时候,给自己最需要的东西么?

他自己尚且如此,何况别人。以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朋友,是因为别人太过俗气,自己也不愿意主动和别人交往,现在想来,错得最多的还是自己,因为不善言谈又性格淡漠的自己,看在别人眼里太“冷艳高贵”了。

在筹办药膳馆的过程中,沈微夏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经历了层出不穷的挫折和麻烦,也终于对这个世界的规则懂得多了些。

成长,总是伴随着疼痛,最痛的那一段,他已经挺过来了,未来的他,会继续向前。

到吃饭的点,许多人都开始吃自家带来的食物,也陆续有附近的农民从家里拿食物来卖。

卖馄饨的老人挑着担子,弓着背慢步走来,嘴里唱着古老的山歌,是听不懂的词句。他旁边跟着一个同样挑着担子的壮汉,肩上的东西是老人的好几倍。

他才将担子放下,立马就有不少人围了过来,只听那些人喊道,“托木老爹,您来啦,把那馄饨来两碗。”

“老爹,我爸爸也要一碗。”

“老爹,给我也来一碗。”

……

众人围着他叽叽喳喳地说着。

很大一碗馄饨,才卖两块钱,汤汁熬得极浓,才一端上来就只觉香气四溢。

尝上一口,摸不准是什么馅,大约是些野菜配上少许的肉末,些微有那么点肉味,尽管素得很,但味道极为鲜美。

沈微夏顾不上烫,猛地吃了好几个方才开始细细品味。沈微夏只觉得这是自己吃到的,最为美味的馄饨了。

沈微夏突然意识到,有游戏系统加持的自己纵然能做出美味的食物,但和这位老人做出来的食物比起来,终究少了那一点灵性,缺少的便是用心。

自己太过依赖这游戏系统了,若是哪天它突然消失不见,自己又该如何,是不是就变得一文不值了?沈微夏忍不住去想。

在点点滴滴的生活细节中,沈微夏不断地在成长,速度飞快。在他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的那颗心逐渐变得强大起来。

沈微夏摸着宽松衣服都遮掩不住的,些微有点鼓的肚子打了个饱嗝儿,两个小孩更是撑得走不动了,孩子的母亲也在将汤汁喝尽后,露出满足的神情。

吃过午餐,众人便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住在附近的农民,便会趁着这个机会,将剩下的东西低价买了回来。而沈微夏也跟着丁一母子三人出发了。

他们早上两三点就起床,背着沉重的东西走了五六个钟头才赶到这儿,如今走回去,差不多要到晚上七八点。当乔听到要走这么长的路,只觉得人生到处是悲伤。

沈微夏自觉有了游戏系统加持已经变得很强壮了,因此对那段长长的山路并未在意,可到底比不上常年穿行在此间的人,这么长一段路下来,保养得极好的脚上,磨出了好几个血泡。

至于体力稍微差些的乔,更是恨不能趴在地上再不起来。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沈微夏对这座神情的大山的热情,胡乱休息一晚,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沈微夏就跟着丁一上山了。

待到乔和麦仑醒来,他们已经离开一个多小时了,乔无奈地耸耸肩,摊上这么个活泼的孕夫,他们要多操多少心。

在沈微夏的印象里,他见到的所有的山都差不多,都是由一大丛又一大丛的绿树组成,也从来没觉得哪一处是美的,是特别的。

但踏入这山后,只觉得美得让人惊心,到处鲜花盛开,林间鸟儿放声歌唱,各种植物交错着,远远望去各种颜色,一片繁华光景。

在山间穿行的丁一,就像一只小猴子,灵活极了。

到底还是个孩子,一路撒欢跑得飞快,若是遇见不好走的地方,便会停下来等沈微夏,提醒他需要注意的地方。表现在他这个年纪的孩子,实在让人惊奇。

丁一蹲在地上,被草木掩映,沈微夏远远地只见着他背上背着的那个竹篓,突然,他站了起来,大喊,“沈哥哥,这儿,这儿就有昨天那种草药。”

沈微夏加快步伐跟了过去,果然见着几丛小小的植物,而一眼看过去还能见着它们的名字。

通过昨天对集市上其他人贩卖的草药的观察,他已经可以确定,只有这附近的草药是系统能够识别的,他要知道的便是,到底是这草药的原因,还是这片土地的原因。

“嗯,那附近其他山头还有没有这种草药。”

“也是有的,我家旁边那山上就有,不过长得并不如这边的好,这里的拿去卖也卖得要好一些,自从发现这处后,我就不去那边采药了。”

沈微夏听了道,“那我们在这再转转,一会儿回去的时候先去你家旁边的那座山上看看,好不好?”

“好,沈大哥,你要摘多少药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