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忆儿,你到底去了哪里?是那只可恶的金狮把你抓走的吗?这个该死的,要不是你聪明、机灵,肯定要被他吃掉了,你一定受了不少的苦吧?”幡戈边说,边自动脑补起来,脑子里全是莫忆儿历尽千辛万苦从金狮的血盆大口中逃出来的场景。
“呵呵,也没有受苦了,金狮看我貌美如花舍不得吃掉我,所以就放了我。”莫忆儿厚着脸皮半真半假的说着,不过,金狮小绒球喜欢自己倒是真的。
“啊?”幡戈被莫忆儿的话雷到,随即竟然十分赞同起来。“嗯,还算这只金狮有眼光,不过敢抓走你,我绝对不会放过他的。我现在要和巫师努力学习本领,总会找到杀掉金狮的办法。”
幡戈说的极为认真,没有人会怀疑他这话的真实性,让莫忆儿不由冒了一把冷汗。“呵呵,其实也不用了,金狮他对我挺好的,给我找吃的,为我遮风挡雨,也是他送我回来的。要不是他帮忙,我这辈子也见不到你么了。所以,你还是别找他寻仇了。”开玩笑啊,人类碰上金狮怎么可能会赢?就算是苦练几十年的绝世武功,最后也是落到苦逼的两败俱伤的绝境。
莫忆儿想想就蛋疼,特么的两个现在她都有点感情好吧,谁受伤她都会心疼的。
“啊?是这样吗?”幡戈不敢相信,一直金狮怎么会对他的猎物好呢!
“当然是这样的,呵呵,你不记得吗?有些动物会喜欢我的,就比如小绒球。对了,我现在又养了一只鸟儿,它 也很喜欢我,就是刚刚出去的那只孔雀。”
幡戈闻言,表情还是很茫然,刚刚他冲进来,满眼都是莫忆儿,其他人全都自动屏蔽了好吧?
“没看见啊?呵呵,没看见不要紧,总能见到的,这只鸟儿是一种很漂亮的孔雀,我给它起名字叫做彩翎儿。”
“哦,莫忆儿养这只鸟也是为了吃吗?部落里的兔子都长大了吧?”
“兔子都长大了,可鸟不是要吃的,是用来骑的。骑着鸟儿就不用走路了,很省事儿。”莫忆儿对彩翎儿很是满意,所以这时候也不忘显摆一下子。
“哇,真的吗?好厉害。”傻孩子幡戈马上附和起来,对彩翎儿也好奇起来。
“嗯,对了,我还有一个朋友是和我一起来的。”莫忆儿怕幡戈一会儿会对小绒球有所怀疑,所以打算先打个预防针。“他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没有名字,我就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小绒球。”
“哦?和你以前的宠物一个名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