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2 / 2)

若尔 九紫 2318 字 11天前

加上那个年纪的小女孩都不可避免的喜欢h国类型的花样美男,而像叶慎之这样少年老成总是一头利落短发的,那时候的陶颖还并不会欣赏,况且她情窦还未开。

即使后来叶慎之的照片与名字家喻户晓,陶颖也没有和他直面接触过,那时候叶慎之大多时候都在国外,最多只是听表妹方若华偶尔和她说‘叶慎之学长怎么怎么样’,语气中大有崇拜。

陶颖那时候就知道,方若华喜欢叶慎之。

方若华刚出国时,和叶慎之并不在一个学校,毕竟eton college并不是谁都可以进去,即使是叶慎之,也是经过多方考核。

可是后来,方若华凭借自身才华,考入了叶慎之所在的同一所大学。

当然,那个时候方若华对于叶慎之还只是在国外的华人圈听说过他的名字而已,那时候他不过刚刚崭露头角。

因同是华人,又都在一个城市,在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联谊活动中,方若华不可避免的认识叶慎之。

陶颖对于他的全部认识,都是来自于方若华。

那时候她也不在意,不过方若华在和她说时,她还是有意无意的刺激方若华的骄傲,告诉他,他那样的天之骄子,是不可能长情的,也说过,他那么多年没有女朋友,要么是同性恋,要么是那方面不行。

她那时候还善解人意的告诉方若华:“喜欢归喜欢,难道要守一辈子活寡吗?借腹生子,然后你在家里带孩子,出门给他撑门面,让他私底下和自己的小情人快活,你确定那样的生活你忍受的了吗?”

“不说这些,男人因不会怀孕,比女人更重欲,他要是在外面乱搞染了病……”

一方面,她确实有这些担心,毕竟方若华是她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妹;另一方面,她也不希望方若华和叶慎之在一起,以叶慎之后来的地位财势,他和方若华在一起的话,有了叶氏支持,大舅舅那一方十有八九会继承方氏,到时候方氏全部都是方若华的,方氏还有她的立锥之地吗?

哪怕再自欺欺人,她也知道,她姓陶,不姓方。

所以这次叶方两家联姻,她是无论如何也要争取,即使争取不到,也不能让方若华和方若尔得逞。

无关感情,只是利益。

***

想到此节之后,陶颖反而轻松许多。

论美貌,三姐妹中,方若尔要胜过陶颖和方若华许多,毕竟遗传基因在那里。

但若论其它,方若尔拍马都难及她和若华。

且不论方若尔那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的身份,就连她的生母和嫡亲奶奶都是上不得台面的戏子,她就不信叶家能看得上。

只叶慎之喜欢有什么用?联姻从来都是两个家族之间的事,可不单单是两个人的事。

再说样貌,陶颖也十分自信。

二十岁之前的样貌是父母给的,二十岁以后的样貌是自己给的。

陶颖可深信这句话。

原本长的就不差,称得上美貌。她现在二十七岁,市场去美容会馆做美容,对于自身的一些缺陷,私底下也微调过,称不上动刀子大整,在现在的美容会所来说,只是做了一次美容而已,半点不需要大惊小怪。

这几年她越发的明艳动人,光是那股风情,就不是整天披着白大褂整个一个书呆子,半点风情也无的方若尔所能比的。

只要是男人,两人站在一块,眼睛不瞎的都知道会选谁。

这一点,从她这些年身边如苍蝇一般对她献媚的众多男人中,就能看得出来。

况且,方若尔有和男人同居多年的历史,叶家不会不知道,试问,就算叶慎之不介意,她就不信叶家其他人不介意。

方若尔的性格,陶颖这些年早已看的透透的,不光是她,只要有眼睛的人,必然都能看得出来,方若尔不适合当长媳,更别说叶慎之还是叶氏的继承人。

难道让方若尔永远不出来应酬?出来应酬就她那脾气,会把所有人都得罪光吧?

就算这些叶家都能忍受……陶颖唇角得意地勾起一抹浅笑,叶氏未来继承人的妻子必然要对外应酬的,方若尔……可是个残疾。

虽然是后天导致的右臂不能动,可谁知道那场事故有没有给她的身体带来什么毛病?说不定,还会遗传呢!

她幸灾乐祸地咯咯笑了起来。

即使只有千分之一的机会遗传,叶家人也定然不会让未来继承人冒这个险。毕竟,叶慎之生出来的儿子,也会是叶氏继承人呢。

说起来,方若尔唯一的优势,就是叶慎之看中了她了吧?

叶慎之这么多年都没个固定女朋友,十有八九怕就是个gay,只是隐藏的好,外人不知罢了。

他看上方若尔会因为什么?无非就是因为方若尔现在是他的摇钱树,打方若尔注意的人又太多。

方若尔现在和他合作,自然没事,等她结婚,她老公家族想让方若尔把她研究的东西交出来,到时候一边是老公公婆,一边是合作伙伴,谁知道方若尔会怎么选择?

最好的方式莫过于直接娶了方若尔,反正他自己也是个gay,娶回来当个摆设,顺便借腹生子,一举多得。

自认为猜到了真相的她,越想越觉得叶慎之心计也真够深的。

不过,她喜欢。o(n_n)o~

至于她,只要能继承方家,和谁生孩子不是生,况且叶慎之不论智商还是外形,条件都不错,大不了结婚之后各玩各的。

婚姻是婚姻,爱情是爱情,两不冲突。

说到爱情,她不知怎么想到那十三年,颜佑之对方若尔的呵护备至。

她神色倏地转冷,不屑地轻哼一声:“可那又怎么样?男人还不是说变心就变心,说离开就离开!连颜佑之那样的人都……”她紧咬着下嘴唇,“自古男人皆薄幸!”想到若尔,她也不禁生出一丝异样的感受,低语了一声:“从来红颜多白痴。”

到底是女人,即使曾经恨方若尔恨的咬牙切齿,在知道颜佑之离开后,方若尔所受的种种,也未免有物伤其类之感。

不过这样的怜悯在她脑中不过一闪而逝,只要一想到她曾经拿着弓弩对着她脸上射,还用臭袜子堵着她的最,将她在阳台上倒吊了一整夜,她就恨不能啖其肉食其血,再无一丝心软。